1月12日,义乌市城西街道何斯路村农民何小弟从人保财险义乌支公司负责人手里接过3600元赔款。据了解,这是义乌市首笔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赔款。
上月7日,义乌市政府发出《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决定按照“农户自愿投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全面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保险主体为全市范围内具有义乌市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保险对象为农村居民自有的生活住所。一户多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只保住房倒塌,不保住房受损。房屋倒塌的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由民政部门制定。因遭受自然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民保险房屋倒塌,保险公司按约定标准赔偿。责任范围由保险条款界定。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农户交费3元,财政补助7元。
根据义乌市农户住房现状,按照“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思路,义乌每户农户住房保险金额为1.8万元(即每户最高赔付1.8万元),其中每间为3600元(即每间最高赔付3600元)。
1月10日晚,何小弟家的一间房屋因线路老化发生短路引发火灾,虽经消防官兵努力扑救但仍被烧毁。人保财险义乌支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理赔人员会同城西街道、何斯路村干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于次日下午作出赔付决定。